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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:噪声、其他粉尘(金属粉尘)、电焊烟尘、电焊弧光、锰及其无机化合物、一氧化碳、一氧化氮、二氧化氮、高温、氢氧化钠、氯化氢、氯化铵、柴油、二氧化硫、氧化锌、铝金属粉尘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、二异氰酸甲苯酯、丁酮、乙酸乙酯、硫化氢、聚丙烯酰胺、工频电场等 
本次共检测定点噪声26个岗位,其中有17个岗位(详见表4-9)噪声8h等效声级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:物理因素》(gbz 2.2-2007)的要求,其余各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值均符合上述标准要求。 
本次共检测个体噪声6个岗位,所测各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值均符合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:物理因素》(gbz 2.2-2007)的要求。 
紫外辐射(电焊弧光):本次检测紫外辐射(电焊弧光)2个岗位,所测各岗位电焊弧光辐照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:物理因素》(gbz 2.2-2007)的要求。 
本次共检测204个样品,所测各岗位空气中一氧化碳、电焊烟尘、其他粉尘、锰及其无机化合物、氧化锌、氢氧化钠、氯化氢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酸乙酯、丁酮、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、二异氰酸甲苯酯、二氧化氮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:化学有害因素》(gbz2.1-2007)的要求。  |